【二手车知识】哪些车辆不能转入我省

作者:发布时间:2019-10-15浏览量:
  转入我省的车辆除必须达到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外,根据省环保厅、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相关文件,为杜绝外省老旧车、临近报废营运及营转非机动车转入我省,影响我省空气质量和交通安全,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,严禁以下机动车转入我省:
  1、各类营运载客汽车、出租车转非营运客车、营运转非营运客车以及各类营运载货汽车;
  2、中型(含以上)载客汽车、微型载客汽车、摩托车、挂车、低速车;
  3、注册登记满3年(以月份为准)的所有载货汽车(含进口车辆);
  4、注册登记满5年(以月份为准)的其他各类车辆(含进口车辆);
  5、不符合《国家分阶段机动车环保车型目录》规定的机动车辆。